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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城区公办小学“晚托班”昨开始服务
2017-02-23 12:49:42 3078

新学期开始后,对于大多数的家长来说,困扰他们的孩子接送问题又来了。尤其是下午孩子放学后,家长都还没有下班,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昨天开始,我市在城区小学陆续开展了“晚托”管理服务。

昨天下午4点半左右,百花小学的校门口站着许多前来接孩子放学的家长。“我来接孩子放学,刚才通过QQ群看到了孩子的学习状态,我觉得他比在家里更自觉,也更有效率。”家长张霞告诉记者,儿子费张乐是二年级学生,之前由于自己下班时间与学校放学时间有冲突,所以不能一直过来接孩子,只能麻烦家里的老人。得知学校有了晚托班,主要是让学生自主作业、自主阅读和开展一些文体活动,她就给儿子报名参加了。这样一来,儿子下午4点半放学后,她也有了充足的时间来接他放学。

“我们的晚托班遵循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原则。针对参加晚托班的学生,值班老师将督促他们抓紧完成书面和口头作业,已完成作业的学生可以自主开展课外阅读。”百花小学校长华伟中告诉记者,目前有一半以上的学生报名参加了晚托班,根据不同的年级段,分别到下午4点30分、4点40分、4点50分放学。另外,针对部分家长下班较晚,超过学校预定放学时间,学校将统一安排至指定教室,由值班教师看护。

晚托班除了解决家长没时间接孩子的问题外,还帮他们节省了一大笔教育支出。就读于叔同实验小学一年级的金亦萱也参加了这次晚托班。“学校的晚托班每学期收费350元,相比外面的培训机构,晚托班便宜多了,不仅方便了像我们这样没时间接孩子的家长,还节省了教育开支。”金亦萱的家长金齐平说。

据了解,学校在开展学生家访时也经常听到家长对于公办小学办理“晚托班”的呼声。同时,有企业主反映,员工子女上学的接送问题,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而在2013年时,浙江省教育厅就出台了《关于在小学鼓励开展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文件,鼓励各地坚持因地制宜,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和筹划小学放学后无人照看家庭学生的“托管”工作。

“我们一向高度重视学生的教育和发展,本着‘服务学生健康发展’的理念,较好地为小学生解决放学后家庭无人照料、安全存在隐患的民生问题,同时也是应家长们的要求,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市人大的调研建议,决定今年春季起由平湖市中小学生假日活动中心在城区小学开展‘晚托’管理服务。”市教育局副局长陆忠民告诉记者,晚托班的开设是根据学生的意愿、家长的委托,由学校统筹安排。如果一个班的学生报的人数比较少,学校就采取混班、并班的形式。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将在每周安排四次晚托班,另一次安排教师会议、培训活动。

记 者 严林玲

通讯员 柯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