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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禁止幼儿园教拼音防儿童教育小学化
2016-09-08 20:13:26 1792

针对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幼儿园“小学化”问题,河北省教育厅规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禁止幼儿园讲授汉语拼音、识字等内容,小学一年级应坚持“零起点”教学,不得随意减少汉语拼音课时。


近年来,一些幼儿园刻意迎合家长担心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心理,讲授汉语拼音等小学知识,并布置此类家庭作业。一些小学一年级则在授课中简化甚至跳过汉语拼音等内容,更加剧了幼儿园“小学化”问题。这种揠苗助长行为严重违背教育规律,戕害幼儿身心健康。


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开展汉语拼音教学和小学缩短汉语拼音教学时间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要求,幼儿园不得开展汉语拼音教学,不得以集中授课方式或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进行汉语拼音认读拼写训练,不得给幼儿布置此类家庭作业。


今后,幼儿园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入园(班)推销幼儿汉语拼音教材和教辅材料,不得要求幼儿家长购买幼儿汉语拼音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小学则要开足汉语拼音课时,一年级实行“零起点”教学,不得随意减少课时,不得加快课程进度,尤其要保证汉语拼音教学质量。


河北规定,小学招生时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汉语拼音读写等考察,不得单独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举办汉语拼音班选拔儿童入学,不得以汉语拼音竞赛证书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公办、民办幼儿园和小学违反规定,将受到撤销示范园称号、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降低幼儿园类级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