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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办暑假班坚持自愿原则
2016-07-04 09:23:21 3196

近日,岔河镇王先生向“政风行风热线”反映,岔河镇新荷幼儿园暑假期间要求孩子缴费补一年级课程,他想知道幼儿园有无权利补一年级课程,并询问幼儿园是否可以要求家长上交身份证与户口本用于孩子小学入学代报名。下线后,记者与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就此问题进行了专访。

据了解,新荷幼儿园有不少孩子属于留守儿童,父母都不在身边。从上个月开始,陆续有好几位家长打电话给老师,咨询今年学校办不办暑假班,希望把孩子托付给老师照顾。于是,本月初,幼儿园向县教育局、物价局提出申请,计划在7月4日到8月3日举办暑期班,费用为650元。县教育局已经批准,物价局也已经备案。之后,幼儿园给全校近380名幼儿家长发放了《致家长的信》,介绍办班情况,并说明“坚持自愿原则,凡愿意幼儿参加暑期班的家长,在回执上签字”。目前,有近130名家长给孩子报名参加暑期班,据幼儿园园长周亚美介绍,他们将根据孩子们的年龄段确定课堂内容,幼儿以游戏为主开展活动,侧重智力开发,开设绘画、童话剧课,“考虑到大班的孩子即将进入小学,会有很多的不适应,我们暑期班课程会以幼小衔接为主,对孩子的坐姿纠正,趣味数学、趣味阅读时间相对延长,帮助孩子提前熟悉小学环境,并不是教授一年级课程。”周亚美说。

“幼儿园在暑假或寒假举办兴趣班是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精神,因为一些家长有这方面的需求,所以幼儿园可以举办以提高幼儿综合素养,提高学习兴趣为主的兴趣班。”县教育局副局长郭勇告诉记者,幼儿园举办寒暑假班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教育主管部门也会加强审核,要求办班内容要符合规定,而收费也经过物价部门的核准,主要是为了服务于幼儿家长,一定要家长处于自愿让孩子参加兴趣班。

就王先生反映的幼儿园要求家长上交身份证和户口本用于孩子小学入学代报名的问题,周亚美解释,幼儿园并没有收取身份证,只是根据镇教育联络组要求,收取大班孩子的户口本,用于入学信息核实,而非代报名,她希望老师们在向家长传达园方的通知时,可以表述得更清楚一些,避免造成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