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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鼓励社会力量合法合规参与晚托教育活动
2017-05-03 16:12:44 2569

基层工作者方青说,能理解在职老师不愿意开办困难班、晚托班的心情,“学校老师上班时间比其他单位早,中午也没有休息时间,工作负荷量基本上是满额的。如果开设晚托班,下班时间就会延长。从人的精力上来说,无法长期胜任,而且也会影响工作质量。”

作为孩子的家长,方青说,面对孩子放学没人接、无人管,谁都会焦心,毕竟现在的交通环境复杂,未成年的孩子独自一人回家还是有些危险的。另外,回到家后等大人下班的这段时间怎么过,同样也是问题。

想要解决这个矛盾,方青提出,一方面可以调整上学时间,与一般单位的上班时间差不多,这样的话,放学时间只要稍作延长便可以满足家长下班接孩子的需求。另一种方法就是联合社会力量,开设相应的托管班。

方青说,省教育厅出台并公布《关于在小学鼓励开展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允许在部分小学先行试点,采取“晚托班”“放心班”“四点钟学校”等多种方式,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织,以解决双职工家庭的燃眉之急。据她所知,一些学校确实与社区有合作,将社区的退休老师、志愿者集合起来发挥余热。

“现在社会上不少以晚托班存在的机构也是家长的一种选择。家长之所以不放心,是因为其中鱼龙混杂,一些无资质的培训班混入其中,且收费不便宜、师资力量参次不齐,场地安全无法得到保证。”方青说,这个市场既然存在,一定是有它存在的价值,政府部门在无法做到自身力量投入解决相关问题时,不妨借用市场监管的职责来进行监管,让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进行整改,成为学校之外服务力量的补充,一方面解决社会需求,另一方面也能解决促进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