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山东省消协发布了“2016年山东省中小学生课外培训情况调查报告”,从1200多名家长调查问卷中发现,几乎没有家长对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表示满意。他们送孩子上辅导班的原因,七成不是因为孩子学习不好。此外,中小学生培训机构不与学员签订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有60%家长反映培训机构没有与其签订合同。
本次调查区域主要覆盖济南、青岛、烟台、潍坊、临沂、德州和菏泽等7个城市,全省共收集有效问卷1220份,其中中学生家长833份、小学生家长387份。
仅不到三成家长送孩子上辅导班是因孩子学习不理想
调查显示,1220份调查问卷中,有335名被访者送孩子参加培训班的原因是孩子成绩不理想、只能通过课程辅导来提升成绩,占27.5%;有755名被访者送孩子参加培训班的原因是孩子成绩还可以但为了让孩子考个更好的学校,占61.9%;另外77名被访者送孩子参加培训班的原因是孩子老师让参加的,占6.3%。
被访者对中小学生培训机构的总体满意指数为74.9(标准分100,下同),满意水平一般。
被访者在对中小学生培训机构“师资水平”指标进行满意度评价时,有15名被访者选择不满意,占1.2%,另外有253名被访者选择一般,占20.8%;超过两成的消费者对中小学生培训机构的“师资水平”不太满意。主要原因是:存在着兼职学生代课当老师的现象。
几乎没有家长对辅导班教学质量满意
被访者在对中小学生培训机构“教学质量”指标进行满意度评价时,有30名被访者选择不满意,占2.5%,另外有377名被访者选择一般,占30.9%;超过三分之一的消费者对中小学生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不太满意。
据调查,被访者对“教学质量”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老师不认真教,讲完课就完事了,不管学生是不是听懂了;孩子上课玩、不学习,老师不管、不负责任;没有预期效果好,孩子成绩没提上去。
此外,被访者在对中小学生培训机构“收费标准”指标进行满意度评价时,有10名被访者选择非常不满意、208名选择不满意,合计218名,占17.9%,另外有625名被访者选择一般,占51.2%;近七成的消费者对中小学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不太满意。
据介绍,被访者对“收费标准”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家长认为培训机构收费太高。
一年内,家长遭遇辅导班跑路、收钱不教东西等问题
据调查,四分之三的家长最不能接受的中小学生培训机构侵权行为是教学效果与承诺不符。
有915名被访者表示最不能接受培训机构的教学效果与承诺不符的侵权行为,占75%,有842名被访者不能接受培训机构的师资造假,占69%,有603名被访者表示不能接受培训机构的教学条件与宣传不符,占49.5%,有508名被访者不能接受培训机构教材粗制滥造,占41.7%,有493名被访者不能接受培训机构服务态度差,占40.4%,有248名被访者不能接受培训机构退费难,占20.4%。
一年内,有27名家长遭遇辅导班跑路、收钱不教东西等侵权事件。
侵权事件大概包括:报名交钱,课没上完培训机构就关门跑了、找不到人了,也不退钱;培训机构收了钱不教东西,只让孩子做作业;培训机构承诺是名师教课,实际上就是普通老师、水平很低,孩子学不到东西、成绩没提高,师资水平与承诺的不符;中途不想学了,退费很麻烦,跑了好几趟培训机构又是说给上边申请又是说在走手续,变着法的不给退。;培训机构承诺学习没进步可以退钱,后来退学的时候就不这样了,说已经上了好几节课了不能退钱,老师该教的也教了,与报名时说的不一致。
多数家长反映辅导班没有与其签订合同
调查显示,有732名被访者反映培训机构没有与其签订合同,占60%;有147名被访者反映培训机构没有为其提供正规发票或服务单据,占12%。
由此可见,中小学生培训机构不与学员签订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
此外,中小学生培训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费规定等公示和告知不到位。
调查显示,有360名被访者反映培训机构没有告知退费规定,占29.5%;有360名被访者反映培训机构没有在校内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费规定,占29.5%,另外有325名被访者表示没有关注过培训机构是否在校内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费规定,占26.6%。